民间音乐(Folk music),又称民俗音乐、民间短篇诗歌等,简称民谣、民歌、民乐,于国际民间音乐协会(IFMC)之解释定义为“经过口传过程发展起来的普罗大众音乐”,也就是该音乐散布过程,纯粹是由演奏者或音乐接收者记录教习,并亲自相传所得。 中国民族器乐的历史悠久。从西周到春秋战国时期民间流行吹笙、吹竽、鼓瑟、击筑、弹琴等器乐演奏形式,那时涌现了师涓、师旷等琴家和著名琴曲《高山》和《流水》等。秦汉时的鼓吹乐,魏晋的清商乐,隋唐时的琵琶音乐,宋代的细乐、清乐,元明时的十番锣鼓、弦索等,演奏形式丰富多样。近代的各种体裁和形式,都是传统形式的继承和发展。 民间音乐指由广大人民群众在漫长历史过程中,通过口口相传而流传下来的音乐形式和音乐作品。它无论从使用的乐器、演奏的乐谱还是演奏形式,都有着极强的民族性和地域性,与当地的民俗习惯相溶合,与当地的民俗活动相结合。